志願者

一、國家健康促進委員會誌願者組織結構圖

志願者組織結構

二、 宗旨(本製度的修改、變更、解釋權屬於本委員會)

國際健康促進委員會下屬的志願者是指行為不為物質報酬為目的(具體活動可收取適當微利) 團體或個人。基於愛心、信念、責任、利用自已的時間、技能和資源,自願為本委員會所組織的公益事業及開展的各種慈善項目或活動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是熱情的、智慧的、積極樂觀的、有組織的、遵守本委員會紀律的社會公益團隊。 志願者應該遵守我們的行動宗旨:健康社會、健康自己。服務社會、服務他人。

三、志願者註冊(請填下面申請表)

  1. 凡已成人年齡的社會公民,都可以申請本委員會誌願者,未達成人年齡的人,須經其法定監護人的同意,帯其申請。
  2. 熱心社會公益,具有奉獻精神。
  3. 對本委員會的公益項目有基本的了解。
  4. 具備參加志願服務相應的基本能力和身體素質。
  5.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委員會的相關規定。 

四、志願者的權利和義務

  1. 志願者的權利:
    • 有權利了解本委員會開展的各項活動,為推動人類健康事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 有權利對本委員會誌願者團隊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 有權利獲得從事志願服務的必需條件、相關培訓及必要保障。
    • 有權利獲得法律、法規及本委員會誌願者團隊規定賦予的相關權利。
    • 有權利申請取消本委員會誌願者身份。
  2. 志願者的義務:
    •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及本委員會誌願者團隊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 自覺維護基金會和中華健康快車志願者的形象。
    • 履行志願服務的承諾,傳播志願服務理念。
    • 參加基金會組織的活動,高質量地完成所承擔的任務。
    • 在做任何活動時必須保證提供的調查材料和各種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 尊重所服務地區的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
    • 提倡志願者之間的交流、配合和互助。
    • 不得以本委員會誌願者的身份從事任何以贏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 連續二年不以任何形式提供志願服務,也不做任何說明者,視為其自動放棄中華健康快車志願者身份。

五、志願服務

  1. 志願服務是指志願者通過服務本委員會的項目和活動的公益行為。
  2. 志願服務範圍主要包括:以本委員會為主體,需要有志願者參與的公益項目和活動。
  3. 本委員會誌願者團隊定期向已註冊志願者發布活動消息、服務信息和要求,根據志願者的專長、服務地域和時間等情況,向志願者提出志願服務的邀請。參與志願服務的志願者,需按志願服務要求,盡職盡責完成志願服務。
  4. 志願者開展集體志願服務活動時,應使用統一的標識或統一著裝,志願者應了解健康快車志願者標識的釋義(標識釋義見附件)。

六、志願服務安全守則

  1. 志願者提供志願服務,必須服從統一安排。
  2. 志願者要嚴格遵守活動要求、交通規則及其他相關安全要求。
  3. 本委員會負責為在本會一年以上志願者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半年內不參加2次以上活動,下半年不續保)。 
  4. 對於志願者私自行動所造成的意外傷害,由志願者本人負擔全部責任。

七、志願者的組織與管理

  1. 本委員會設立志願者團隊辦公室,辦公室專職工作人員對志願者團隊的工作進行指導,為活動的召集人。
  2. 辦公室負責志願者的管理服務,建立健全相關製度,促進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3. 辦公室負責建立志願者檔案,實行分類管理。並且辦公室每年向本委員會提交志願者團隊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4. 辦公室不定期組織志願者做橫向縱向的交流、學習、培訓,提高團隊的服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重視落實和保障志願者的權益。根據志願者的需求,可將志願者在志願服務中的成績反饋給其所在的學校和單位。
  5. 如有發現志願者提供個人虛假信息、拒不履行義務者、嚴重違反制度,辦公室有權對其進行批評,甚至取消其本委員會誌願者身份,並在網站上予以公佈。
  6. 志願者在志願服務過程中由於主觀原因對服務對象造成損害,或給服務的項目帶來不良影響和後果的,應由志願者本人承擔責任或賠償損失。
  7. 如志願者在規範的志願服務中受到傷害,本委員會有權向當事人追償損失,並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8. 本委員會向已為國家健康委員會服務過的志願者頒發“國家健康委員會誌願者證書”。證書上標註國家健康促進志願者統一註冊號(如:IHC-ZYZ-YYMMDD-ID0001,IHC是國際健康 委員會的英文縮寫,ZYZ是志願者拼音縮寫​​,依次是兩位數字的註冊年月日,最後是順序號)。

八、志願者獎勵和表彰

  1. 本委員會對志願者實行星級認證制度: 根據志願者每年為本委員會提供志願服務的累計時間、專業性服務的內容、發佈公益博文(文字或圖片)的數量、、建設性意見、幫助募集慈善捐款的金額等方面的貢獻評定其星級,分別授予國家健康促進委員會誌願者以
    • A級★
    • B級★★
    • C★★★級
    • E★★★★級
    • M★★★★★級
    • 國家健康委員會誌願者終身榮譽
  2. 獲得以上榮譽的志願者,在本委員會網站、刊物上予以公佈表彰,並在表彰活動中授予獎章或獎牌及獎金。